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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新时期加强乡镇财政

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农业税取消以后,乡镇财政所的工作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财政所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乡镇财政干部队伍是新时期财政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目前乡镇财政机构及队伍建设现状

1、乡镇财政机构管理的现状。我市乡镇财政所成立于1983年,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执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经历了数次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我市现有乡镇财政机构总数6个,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财政所长由财政局任命,代表市财政管理乡镇财政工作,同时根据乡镇工作安排,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2、乡镇财政机构人员的现状。我市6乡镇财政所共有公务员编制51个,实有人员为38名,其中,公务员25人,混岗人员7人(指借用的财政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编制临时人员(合同工)6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中,有本科学历的19人,占乡镇干部职工总人数的50%,大专学历的12人,占31.58%,中专及其以下的6人,占15.79%;有中级职称的7,18.42%,初级职称的13,34.21%;党员31,81.58%;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年青干部职工有17人,占总人数的44.74%35周岁至45周岁的有14人,占36.84%45周岁以上的占7人,占18.42%从我市的情况来看,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是比较好的,但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较少,难以适应乡镇财政建设的要求,个别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不过硬,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创新的勇气,工作缺乏力度,严重影响了乡镇财政队伍的整体形象。

二、乡镇财政机构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职能定位不清,影响财政发展。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乡镇财政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国家对农业实行财政补贴,打破了乡镇财政收支的原有格局,乡镇财政收支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怎样做好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也就成了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大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合理定位乡镇财政职能势在必行。如不及时从制度上规范与管理乡镇财政工作与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职能存在的“缺位”、“空位”、“错位”等现象,不利于党在农村各项财政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不利于乡镇职能的有效发挥。

2、工作量加大,工作难度增加。由于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与税改前相比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增加。一些财政所长反映,发钱比收钱还难。由于涉农补贴涉及到农民个人的直接利益,发放工作做不好,直接关系到财政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须按照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调查、测算、核实,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发放,确保不重不漏。随着国家支农资金的加大投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直接面向农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及各种财政补贴将越来越多,乡镇财政的工作量也将会进一步加重,同时会计核算业务也大量增加。

3、人员大幅度减少,资金安全风险大。乡镇财政人员不足,造成干部兼职较多,难以做到管理与监督相分离,账户与印鉴相分离,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形成财政资金安全的潜在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乡镇财政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财农税〔20008号)文件精神,财政所应设置所长、副所长、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专户会计、税征会计、企业事业单位财务专管员、出纳会计、票据管理工作及内勤等10个工作岗位。而目前,财政所在编在职人员25名,平均每个财政所为4人,远远不够岗位设置要求,一人兼数职、一人几个岗位的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逐年减少,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市局为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等几项重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乡镇财政所抽调了一部分人;二是由于乡镇财政所为行政机构,公务员队伍进口非常狭窄,进人比较困难。为确保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只能借用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和招用一些临时人员,这些人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不利于财政执法,不利于各项工作的拓展,不利于乡镇财政所组织财政收入

4、缺乏业务培训,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农村税费改革后,省、镇江市很少组织对乡镇人员的业务培训,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由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培训大多是有针对性的工作培训或单项业务培训。由于县级培训在师资、经费等方面存在力量不足、投入不够、层次不高、方法不活、机制不全等问题,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培训质量和效果值得思考和研究。

三、新时期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变及定位

乡镇财政在建立之初,其主要职能是积极组织以“农业四税”为主的收入和保证镇属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 “收支财政”、“吃饭财政”。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加和乡镇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所的工作重心和管理职能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收支型财政向服务监督管理型财政转变;由原来的吃饭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这是经济发展和镇级财力增长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

1、提供基本财力的职能。乡镇财政作为乡镇财力分配的职能部门,就要积极提供基本的财力保障,参与到乡镇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去组织收入、监管支出,做好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等基础工作。

2、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在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将更为显著。一是运用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于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二是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制约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加强协调,负责党和政府社会保障和涉农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大力培植税源经济,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这些都要求乡镇财政充分行使职能,在培育和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3、财政资金监管的职能。目前,乡镇财政虽然直接组织的收入规模减少,但需要管理的支出规模在增大。直接面向农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及各种财政补贴的具体落实和管理责任全部在乡镇财政的肩上,如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油菜良种补贴、农村低保等。资金管理的任务在加大,只有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才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应有作用。

4、村级财务管理的职能。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村级都取消了会计和出纳,村级财务实行由乡镇财政所代管,乡镇财政所管理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职能强化。

四、新时期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和举措

乡财干部过去长期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不畏艰苦,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为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熟悉农村和农民基本情况等有利条件。但我们也要看到,乡财干部过去是“单纯组织收入型”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现在要向“财政综合管理型”转变,必须要更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发展要求,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实干型的财政干部队伍,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为民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1、统一思想认识。要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新时期乡镇财政工作,就必须解决认识问题。如对乡镇财政职能的认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收支的财务活动,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从政府职能的转变,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来理解和认识乡镇财政的职能。再比如对财政改革的认识,广大乡财干部要积极转变观念,刻苦学习,主动适应,做财政改革的促进派和推动者,等等。同时,广大乡财干部对当前社会和财政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用发展的观点、辩证的视角去分析和把握,振奋精神,知难而进,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财政工作上台阶、出成绩。

2、明确工作任务。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乡镇财政被赋予了新的任务。广大乡财干部要善于把握财政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积极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实现工作重心转移。要跳出财政看财政,把视野放眼于日常收支活动之外,看到乡镇财政在日常收支的背后所发挥的重大政治经济作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好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加强人事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乡镇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数额,对人员力量不足的乡镇财政所,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增加乡镇财政干部编制,及时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乡财干部人数已达到一定规模的地区,要确保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制止随意调整财政人员及其工作岗位,保证乡镇财政队伍应有的力量和工作运转职能的完整。

4、强化教育培训。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和新的任务,迫切要求乡镇财政干部要加强学习,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一是要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乡镇财政干部围绕新时期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勤于学习,苦练真功,安心岗位,踏实工作,争作贡献。二是要创新培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要采取分批、分层次、分年龄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一方面,紧密结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加强基层财政干部的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掌握政策和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的能力;另一方面,紧密结合农村综合改革、非税收入改革等重大改革,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同时,建立健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用制度督促人、用考试检查人、用成绩评价人。

5、抓好考核评优。一是要建立健全以《镇(区)财政所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为“龙头”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日常考核、业务管理、民主测评“三位一体”的考核评比体系,将考评结果与个人奖惩、评先评优、干部使用、岗位交流直接挂钩,构建责、权、利相结合的工作环境。对完成好任务和不完成任务的在奖励、评优上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二是强化效能督查。通过明察暗访、举报投拆查处、督办反馈等途径,跟踪督查财政所工作中存在问题,评价财政所的工作绩效。督查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等效能建设制度情况;贯彻落实市里“禁酒、禁赌”令及财政系统“十个不准”情况;干部职工学风、会风、出勤、服务态度等情况,提高财政所的工作效率,提升财政所的对外形象和服务水平(扬中市财政局   顾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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